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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外贸商户“冻卡”困局 精准打击有多难?

龚贻(化名)是义乌国际商贸城经营卫浴的外贸商户,4月20日,他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以我为例,我真正涉及到洗钱或者诈骗的金额就约30万,也就是公安掌握了确切证据的,但我目前被冻结的账户资金总额超过400万。这里面既有银行贷款,也有供应商的货款。我们作为合法经营的商户当然愿意配合执法部门打击犯罪,但也希望有关部门能精准冻结所谓‘涉案资金',不要扩大化到把剩余资金全部冻结。”

龚贻的案例并非个案,今年以来,义乌大批外贸商户发现自己的银行卡被各地公安机关以涉嫌电信诈骗或者洗钱等而被冻结。

一位义乌银行业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此前以涉案名义被冻结的银行卡多集中在四大行,但现在很多商户发现连当地的农商行、小信用社的银行卡也出现很多被冻结的案例。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当地银行业人士了解到,杭州人行在3月底曾率队来义乌找这些被冻结资金的外贸商户代表们座谈,表示会把商户们的意见向有关部门反映。“但人行也没有什么好的办法,冻结资金的是各地公安执法部门,希望有更高一级的政府部门介入。”

那么,如果某个银行账户可能只有部分钱款涉嫌洗钱、诈骗等资金流向,侦查机关将该账户全部资金冻结,是否合理?

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肖飒4月20日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在查明与刑事案件无关之前,公安机关对银行卡全部资金进行冻结并不违反现行法律规定。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在刑事立案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内解除冻结,予以退还。

但肖飒也提醒,《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第六条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第四条均明确要求,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与案件无关的财物,应当及时审查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

义乌外贸自救

龚贻表示,他有一个菲律宾客户在2018年打来20万款项,涉及地下钱庄案件导致自己的收款账户今年被重庆警方冻结。他最早一笔被冻结的资金是去年10月,到现在已经6个月了,案件如果一直查不清楚,这钱要一直被冻结着,虽然所有权还属于他,但是没法动用,“我还好,现金流吃紧的时候我还有些不动产可以去抵押去贷款,一些没有什么不动产的小商户可能就这么被拖死了。”

“我们的客户本身也不知道钱干不干净,比如我的客商以中东和东南亚地区的为主,他们往往是把美元拿到他们当地的地下钱庄,兑换成人民币再打款给我们。”龚贻坦言。

人民币结算是现在义乌外贸行业主要采取的交易方式,由于涉及境外国家或地区的第三方公司,也容易被地下钱庄“洗黑钱”钻漏洞,从而让“问题”资金流入本来合规合法的账户,引发账户被公安机关冻结。

义乌商户的客户们大量利用地下钱庄的传统看似有“原罪”,商户们也并非不知道这些风险,但是考虑到成本、便利性,及其他诸多因素,最后地下钱庄就成了普遍的现实选择。

义乌存在众多微型外贸商户,没有进出口权,也没有发票,只能通过购买外汇核销单的方式来完成进出口。导致最后出口主体名称和海关进出口文件中的主体名称不同,资金只能靠地下钱庄回流国内,商户也无法判断资金背后是否涉及非法交易。

“义乌小商户也不是说不能开增值税发票,但小商品很多很杂,有些能退税有些不能退税,而且基本是多人拼柜,上游供应商也以小散为主,他们也开不了13个点的票。”龚贻说。

人民币结算好处显而易见,没有结汇成本,到账快,走正规渠道通过美元结算不仅要提供对应的提单和出货合同等材料,还需要审核流程,不仅会增加时间,让现金流效率降低,在汇率瞬息万变的情况下还会增加结汇成本。

对于义乌大部分的小微外贸商户,可能每单挣的利润还不够这些增加的成本。

为了解决账户冻结问题,去年11月,义乌市成立了银行账户冻结援助中心,由商务局、公安局等多部门联合组成工作组,除了梳理登记账户冻结信息、宣传市场主体规范外贸货款收付行为、为商户提供解冻咨询服务之外,他们还走访了全国多地的公安机关,并积极协助商户向异地公安机关沟通等工作。

义乌的努力起了一些成效,越来越多的账号得到了解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