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出口退税新系统变化之二——外贸企业
上期为您介绍了出口退税新系统变化第一期的内容:。本期将为您介绍第二期的内容:外贸企业免退税申报表变化。
一
申报表数量发生变化
现系统中,外贸企业进行免退税申报时,有三张表是必须填写的,分别是:《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汇总表》(以下称《汇总表》)、《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以下称《出口明细表》)和《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以下称《进货明细表》)。如果您申报数据存在换汇成本异常的情况,一般还需要填写《出口情况说明表》。
新系统上线后,《汇总表》和《出口情况说明表》均被取消,您不再需要填写。
二
申报表内容发生变化
新系统上线后,外贸企业免退税申报必须报送的《出口明细表》和《进货明细表》部分项目进行了优化调整,具体是:
1.表头变化,主要是新增“申报退税额”,方便您能确认本次免退税申报退税额情况,详见下图。
3.表尾变化(同《出口明细表》)
三
申报表填报规则发生变化
除了以上申报表内容发生变化,新系统申报表部分项目填报规则也发生了变化,具体是:
(一)《出口明细表》
(二)《进货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