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支持金融机构为外贸企业提供跨境人民币
上海出台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36条实施意见提出,放大金融支持贸易发展的效能。支持金融机构为外贸企业提供跨境人民币贸易融资和再融资。进一步升级银税服务平台,为诚信纳税的贸易企业提供无抵押纯信用贷款。鼓励政策性银行联合商业银行开展转贷款业务,确保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保持在合理水平。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提高风险容忍度,缩减定损核赔时间。全文如下:
\r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为上海建设成为国内大循环的中心节点和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链接提供重要支撑,到2022年,实现贸易结构更加优化、贸易功能更加完善、贸易效益显著提升、贸易实力进一步增强,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规模保持全国城市首位,贸易营商环境达到世界海运经济体前列水平,世界最大贸易口岸城市地位更加稳固,现就上海市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r一、强化产业、金融、航运和科技支撑,夯实贸易基础
\r(一)提升产业升级与贸易发展的联动效应。发挥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撑作用和进口的促进作用,持续推进产业创新、工业强基、设计引领和技术改造焕新等重大专项。落实三大产业“上海方案”,聚焦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创新突破,尽快形成出口能力。壮大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装备、高端医疗器械、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自主出口主导产业。加快汽车、钢铁、化工等重点产业的改造升级,提升出口优势。
\r(二)放大金融支持贸易发展的效能。支持金融机构为外贸企业提供跨境人民币贸易融资和再融资。进一步升级银税服务平台,为诚信纳税的贸易企业提供无抵押纯信用贷款。鼓励政策性银行联合商业银行开展转贷款业务,确保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保持在合理水平。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提高风险容忍度,缩减定损核赔时间。推广“信保+担保”,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外贸企业,由上海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及其他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予以担保支持。
\r(三)建设高能级全球航运枢纽。加快小洋山北侧综合开发,推进铁路进外高桥港区,扩大河海直达和江海直达运输规模。研究在对等原则下,允许外籍国际航行船舶开展以洋山港为国际中转港的外贸集装箱沿海捎带业务。持续提升航空网络通达性,加强航空货运运力。支持开展航运融资、航运保险、航运结算、航材租赁、船舶交易和航运仲裁等高端航运服务,探索发展航运指数衍生品业务。完善邮轮运行保障体系,打造邮轮物资配送中心。
\r(四)突出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加强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吸引跨国公司设立研发中心。加快张江科学城等创新特色载体建设,集聚建设一批世界级创新平台。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以支撑产业链创新和重大产品研发为目标,建设转化功能型平台,加强关键技术标准研制和技术标准体系建设。
\r二、培育综合竞争新优势,提升贸易能级
\r(五)集聚和培育一批高能级贸易主体。完善总部经济支持政策,支持打造全球供应链管理中心,力争每年新增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超过40家。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本土跨国公司。设立上海中小企业海外中心,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程。
\r(六)引导企业优化国际市场布局。加强对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的研究,助力企业扩大与协定国的贸易规模。鼓励企业完善营销和服务保障支撑体系。支持企业建立多层次国际营销服务网络,实施“抱团出海”行动计划。支持企业通过参加海外展览开拓市场。引入一批贸易促进机构和进口商品国别(地区)馆。
\r(七)支持加工贸易创新发展。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的竞争力。支持加工贸易企业进入关键零部件和系统集成制造领域。推动加工贸易企业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拓展生产性服务业。
\r(八)提振产品质量和品牌影响力。开展重点领域产品质量攻关活动,支持企业参加国际质量认证,实施政府质量奖励制度,鼓励贸易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和申报。提升品牌产品出口规模,培育一批出口品牌。支持企业境外注册商标,加大自主品牌推介力度。推进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鼓励出口企业与国内商贸流通企业对接,拓展国内市场。